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右岸花周大桥至
污水处理厂段及左岸驮麻溪至右江大桥段)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受隆安县水利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右岸花周大桥至污水处理厂段及左岸驮麻溪至右江大桥段)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目前项目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右岸花周大桥至污水处理厂段及左岸驮麻溪至右江大桥段)
建设地点:广西隆安县
工程概况:工程位于隆安县城区,距南宁市89.6km。本项目河道治理范围分左、右两岸布置,左岸从驮麻溪至右江大桥上游侧桥台,右岸从城区花周大桥至污水处理厂上游。工程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建设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组成。本工程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为护岸和排水涵,护岸总长4.26km,布置排水涵管14处,下河阶梯9座。工程实际总占地25.98hm2,土石方挖方总量11.07万m3,填方量11.07万m3,临时堆存0.73万m3,无永久弃渣。
项目投资与工期:工程总投资3727.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20.24万元。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始施工,2016年10月完工,总工期11个月。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19年03月25日至2019年04月25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隆安县水利局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771-6529629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1-5号
邮编:530023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71-2898061(办公室)
传真:0771-2185320
电子邮件:s218532001@163.com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见本次公示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9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