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桂林市漓江核心区段治理工程(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受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桂林市漓江核心区段治理工程(二期)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目前项目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桂林市漓江核心区段治理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雁山区、阳朔县
工程概况:本项目起于桂江干流桂林市雁山区龙门村,终于阳朔县城碧莲峰,为漓江旅游的核心河段。本工程建设占地区域主要包括护岸工程建设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临时堆土场区等,总占地面积31.52hm²,其中永久占地为22.11hm²(占地类型为原有堤岸占地),临时占地为9.41hm²。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方量为11.34万m³,总填方量为10.04万m³,永久弃渣1.58万m³。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为漓江核心区河段两岸岸坡,主要工程措施为岸坡格宾石笼护脚+格宾网垫护坡,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工程于2015年10月9日至14日开工建设,2017年1月30日完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3866.50万元,其中水保方案新增投资143.5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71%。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19年11月04日至2019年12月04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部长
联系电话:181-7736-1169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1-5号
邮编:530023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771-2185997(办公室)
传真:0771-2185336
电子邮件:gysjs888@163.com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见本次公示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9年11月04日